项目编号:THJT-2025-030
采 购 人: 石家庄技师学院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25年0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评标标准与办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家庄技师学院南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 18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JT-2025-030
项目名称:石家庄技师学院南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1、南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一标段;2、南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二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2025年9月 20 日至2026年2月10日;二标段:2026年2月20日至2027年2月1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现场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 8 月 29 日至 2025年 9 月 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12室)。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技师学院管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技师学院
地 址:石家庄市正定职教园区天宁路6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311-8370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
联系方式:宋女士 0311-8925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0311-8925200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石家庄技师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正定职教园区天宁路65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0311-83708510 |
2 |
采购代理 机构 |
名称: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0311-89252009 |
3 |
采购需求 |
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4 |
合同履行 期限 |
一标段:2025年9月 20 日至2026年2月10日;二标段:2026年2月20日至2027年2月10日 |
5 |
资金来源 |
中标单位自负盈亏 |
6 |
服务标准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7 |
项目实施 地点 |
石家庄技师学院南校区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现场查询); |
9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资格审查 方式 |
资格后审 |
11 |
是否组织 勘察现场 |
不组织,自行勘察 |
12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13 |
投标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签字盖章完毕的纸质投标文件PDF扫描件及Word版) |
15 |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包装要求 |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16 |
封套上写明 |
封套上写明:“密件:(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 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17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
18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直接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专家成员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
19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0 |
中标人的确定 |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排列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21 |
采购代理 服务费 |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22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适用于货物招标)。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保证金。 注:按照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被授权人及签章。 3.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 请添加相 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4.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任一方被 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未按以上要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予接受。 |
一、说 明
一 、 总 则
1.基本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2、服务期、地点
2.1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地点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 本项目的资金主要是学生用餐餐费。
4、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关于资格要求条件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定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评标标准与办法
6.2 除 6.1 的内容外,采购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7.2 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编号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函;
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4投标响应偏离说明
9.5资格后审文件;
9.6技术文件;
9.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附的其他资料;
9、报价
9.1 无总报价,需列明各档次主食、菜品品种。
10、菜品一览表(格式自拟)
11、投标货币:人民币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证明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彩页和数据,为此,投标人应提供(包含不限于):
1)经营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
2)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经营方案及保证措施。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及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5)拟提供的餐饮品种及价格情况。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在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 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书写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必须采用 A4 纸胶装成册,必须编制目录,每一页(除封面、封底、目录)均需编辑页码,中间不得多页、少页,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15.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5.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可能导致不能成交。
15.4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5.5提交文件的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并在投标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6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同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印鉴。
16.2密封封袋上应写明:
1)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及招标文件编号;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
3)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前不得启封”。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地点。
17.2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到新的截止日 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同时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19.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袋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开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20.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0.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单位。
20.4开标程序:
20.4.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4.2由投标单位或其推选的代表、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
20.4.3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开标。
20.4.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0.5 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6采购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评标
21.1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1.2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22、评标顺序
22.1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2.2 符合性检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响应。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评议。
22.2综合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人员将对合格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详细对比、分析,按照评标办法进行逐一评审打分。对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最终的综合打分。
23、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实质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求外部的证据。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或数据潦草,难以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或签字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6)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4.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总体编排有序。
23.3.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3.3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 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3.4.4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澄清或者说明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24、投标文件的评价方法和比较标准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价和比较。
25、最终评标结果的确定
25.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
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6.1从开标之日起至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单独接触。
26.2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定标原则
27.1 采购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终审,审查内容包括资格情况、市场行为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评标委员会要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否决条款、资格审查条件、符合性评审和经营方案等内容进行认真评审,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逐一评审,并按照投标综合得分计算办法进行计算,依据综合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
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资格终审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同时,将通知其它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并按照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投标内容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之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内容双方协商。
七、其它事项
3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
32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本招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将作为日后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此合同文本仅为参考, 以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实施的 (项目名称+标段)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 (政府采购方式) 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
内容包括: 。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3、服务地点: 。
第二条 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需 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且未获甲方延期书面批准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 %得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3份,乙方 2 份,代理机构 1 份。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附件:服务质量标准、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郑重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接受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3、我方承诺承包经营期限 。质量标准达到 。
4、投标有效期: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方理解贵单位拒绝投标文件的权利。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菜品一览表(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活 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证明。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后页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本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商务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投标文件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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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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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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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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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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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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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同基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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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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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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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可自行加项)
注:如无偏离,可不填写或在“说明 ”栏填写“无偏离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标段: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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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无偏离,投标人不需填此表,但应声明;“本响应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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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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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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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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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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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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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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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如有) |
资质等级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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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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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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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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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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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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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 (附件1);
3、信用记录查询;
4、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2);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有);
附件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2
关联企业情况表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响应而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 |
七、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一、经营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格式自拟)
供应商对投标规章制度情况及管理措施说明应包括,但不局限于:
(1)采购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规范、餐厅卫生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自检制度;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二、经营方案、服务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1、服务方案(整体运营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特色服务方案;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库房、记账等服务方案等);
2、日常卫生考核标准(制定日常卫生考核标准方案严格规范);
3、应急预案:餐厅应急预案等(能够有效制定并实施可行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停水处理预案、停电处理预案、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等);
4、人员管理方案(人员培训机制及日常考核方案等);
5、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食材菜品质量(饭菜足量、菜品优质、种类多样、价格优惠,最大程度地满足供餐需求,菜谱完整丰富,食材及菜品营养全面);
7、其他服务承诺。
项目名称+标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 |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
是否有健康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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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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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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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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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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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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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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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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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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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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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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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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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后附各人员的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
八、同类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终用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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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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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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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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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和签字页,合同必须双方盖章。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其他资料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在校学生约 ,教职工约 人,有学生餐厅1个。为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有序,拟对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招标的餐饮公司负责学生食堂的承包经营服务管理工作,食堂以为学生提供服务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
食堂拥有比较齐全的水、电、暖、气配套设施,各种配套厨房设备、餐厨用具等相关设备设施,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食堂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二、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
1、经营场地位于学校内,经营场地均以不出建筑物大门为限。
2、招标人提供的供电负荷为食堂现有负荷,投标人提供的经营方案如超过食堂现提供的供电负荷,招标人应满足投标人实际需求的用电要求。
3、餐厅中标人负责餐厅餐具的洗涤,水、电、暖、天燃气供应基础保障由招标人承担。
4、中标人负责食堂周边投标人划定的沟渠、地面的卫生清洁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处置垃圾杂物。中标人如有随意丢弃、倾倒垃圾杂物、乱搭乱建等行为,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经营服务范围
1、中标人的经营服务范围仅限于为招标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满足学校招生、考试等重大活动就餐安排,须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准许经营范围。
2、中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品种为基本大众伙食,但同类品种不得多项经营,经营品种必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准许经营范围之内,原则上按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实施,若需变动须经招标人同意。
3、保证不低于现有基本大伙餐饮的主食、菜品服务标准,不高于现有大众餐饮价格,在此前提下,可设置特色档口。
四、经营服务要求
1、承包经营目标及要求
1.1学生伙食结构、成本及利润控制严格执行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国家、河北省、石家庄等相关政策及行业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1.2中标人应对食堂经营范围进行说明,做好各窗口的规划。经营范围、基本大伙比例应符合国家、河北省、石家庄等相关政策及行业标准要求。不得超出范围经营,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调低基本大伙窗口所占比例。
1.3餐厅中标人承诺提供餐厅服务方案,保证不低于现有餐饮的主食、菜品服务,标准不高于现有市场餐饮价格。
1.4中标人必须做到:早餐,流质品种至少5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15个,风味咸菜类至少3个,西式主食类至少6个;午晚餐,主食至少5个,主食和副食(菜)总量至少50个。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餐厅实际经营的循环菜单,每月应有10%以上的菜品更换。
1.5中标人必须做到:基本大伙的午、晚餐,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3:4:3,保证每餐备有“免费汤”。其中,高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10(含)元,中等价位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6(含)元,低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3元(含)(低价菜中的1元菜品不少于2个)。
1.6中标人在保证现有餐饮标准的基础上定价不得高于现价。定价分布要坚持“就低不就高”原则,避免集中“顶线”定价。所有菜品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经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涨价。
1.7中标人应建立合理的产品定价机制,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应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中标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食堂运行成本的核算、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菜品价格及成本分析内容、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它资料;中选人应针对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中选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经营过程出现火灾、食物中毒、疫情等事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1.9中标人须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分量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中标人必须每季度递交饭菜单价及相关经营情况,以便招标人合理调整食堂服务。
1.10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文件精神,坚持微利经营、守法经营。
投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必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评定》A级的标准和要求,在监管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中。
1.1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餐,确保饭菜供应。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做好餐饮的供应保障;放假值班和开学营业时间,按招标人通知执行。中标人须自备发电设备,以备因电力维修等客观原因出现的停电情况,确保在当地电力部门停电情况下的食堂伙食正常供应。
1.12食堂一定要保证降温、增温效果和足够的服务时间,在电力负荷允许的情况下,外部气温高于30摄氏度或低于6摄氏度须开放空调。
1.13每日闭餐后,各功能间、操作间、售饭台须保持整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炊用具分类摆放、整齐有序。每周对各功能间、操作间、售饭口、就餐大厅进行一次大保洁,达到“齐、洁、雅”。
1.14向就餐者提供的盛食器皿要求材质统一(食品级不锈钢或陶瓷材质),勺子为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筷子为竹、木材质;所有餐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并作好消毒保洁记录。
1.15中标人负责餐厅日常经营管理,并对餐厅的人员管理、膳食提供、满意度提升全面负责。中标人保证上岗人员均符合职业健康要求、岗前培训合格,对人员进行合理岗位配置,实行现场督导与考核,并根据行业水平对员工薪资福利进行全面制定、执行与管理;中标人为餐厅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服务人员,严格遵循科学饮食、营养配餐的原则,在食品安全、口味色泽、营养搭配方面严格把控、不断优化提升,合理制定周食谱保证教工的饮食健康。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的绿色、安全,不断提升产品口味,并营造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中标人每月对就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保证就餐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16中标人负责洗消,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范与规定进行操作。
1.17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与师生保持良好沟通,严禁发生任何冲突。
1.18不得对学生提供售卖酒类,对自带酒类就餐的人员要加强管理。
1.19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食堂的标准,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比例配备。中标人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质检员、会计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全部实行聘任制。主管会计有助理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有会计证;食堂中标人须委派专职管理人员1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必须配备高级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中级以上(含中级)厨师、中级以上(含中级)点心师、营养师各1名,须提供资格证书。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中标人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中标人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招标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中标人须给予配合。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经招标人确认后,2年内不得调离。
2、财务结算管理及财务监督
2.1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招标人概不负责。
2.2为方便师生,投标人可采用微信、支付宝支付形式结算,也须使用指定账户,如果提供线上供餐模式,须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2.3每月办理相关结算业务时,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处罚金(如有)等费用。中标人自备经营周转金。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2.4食堂水、电、气费用按招标人对外实际结算价格(居民价格)收取,每学期抄表,中标人凭招标人抄表数及结算单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2.5中标人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符合从业资质的财务人员,规范整理年度财务报表,以备相关部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财务制度规定要求执行。
2.6承包期内食堂运行成本预估分析。
3、供应标准和质量基本要求
3.1中标人是本项目范围内食堂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上述工作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中标人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招标人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相关的质检、油烟净化等设备设施自主负责并按规定定期清理。
3.2中标人须接受学校管理,主动接受监督管理。规范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监控措施。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规范定价、调价的程序和成本核算办法。经常以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意见本、校园网、回答学代会提案、设置学生值班经理或特殊时期召开专题会等方式保持与学生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4、餐饮供应场所原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维护
4.1食堂餐厅建筑本体(含门窗等)、室内所有区域及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水、电、空调、售饭一卡通系统、监控系统、家具、电梯、油烟净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上下水等所有设备设施,全部由中标人进行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保洁、洗消等费用。
4.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转让场地摊位,不得改变食堂建筑主体结构,严禁乱搭乱建;如需调整经营布局或增加新项目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损坏的设施、设备应自付资金及时恢复原状。
4.3中标人承担承包经营期间餐饮供应场所美化、原有设备的维修、维护责任。招标人提供的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和自行添置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和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于厨房抽排系统等专业设施设备,中标人应委托专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实施维修保养,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维修保养合同予以备案。
5、原材料采购要求
5.1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中标人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米、面、油、肉、禽蛋、冻品、豆制品等原材料的采购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食品原材料应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食品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肉制品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做成饭菜后对院内师生销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6、经营管理及卫生、安全监督评价要求
6.1投标人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和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
6.2中标人必须办理餐饮业必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所有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3中标人应根据用餐人数提供足够数量的餐具及用餐所需要的各类消耗用品,以上所有餐具及消耗品必须符合餐饮行业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卫生要求做好餐具的及时回收、清洗消毒与保洁等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厨房操作区、售卖区以及就餐区的清洁卫生。
6.4中标人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招标人和校方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招标人和校方派出的管理员的检查与监督工作,接受管理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6.5中标人必须服从校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校方在食堂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为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校方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结果作为考察食堂服务经营质量的依据。中标人必须明确一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目,定期听取校方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6.6中标人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功能间规范分割,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做好每天的留样工作(做到不少于125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100%留样);必须有与专业消杀公司合作的合同,有防火、防盗、防毒、防虫害等措施;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有义务为招标人提供原材料供应商的信息资料及采购商品的基本信息。
6.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物业管理制度。经营服务所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由中标人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餐厨垃圾必须交由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处理并签订协议,建立台账;食堂内(包括房屋门窗玻璃)卫生由中标人负责。
6.8中标人应在食堂内做好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防虫“四防”措施,清除饭堂、厨房、仓库内的老鼠、蟑螂、蚂蚁等不洁物。
6.9中标方的普通问题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以内,突发性、急性问题响应时间应在30分钟以内。
7、风险责任承担及服务安全承诺
7.1中标人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作出明确承诺。
7.2中标人对经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
7.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或未能及时发现上报安全隐患而危及教职员工、学生人身安全的,或者导致发生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4投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或未达到服务标准的,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招标人有权责令投标人整改,投标人应当依照《学校餐饮经营管理基本规范》相关条款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7.5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或未达到服务标准的,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中标人应当依照《学校餐饮经营管理基本规范》相关条款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8、相关费用
8.1中标人应定期清理食堂垃圾和下水道,每半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2经营期内,中标人若中途无故自行停止营业,造成食堂暂停服务,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各种损失。
8.3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主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中标人聘用人员与招标人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前述人员的报酬、保险费用、经济补偿、福利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在承包服务期间如中标人同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学校不予负责。合同期满时,中标方须将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全部了结,保证没有任何经济及其它纠纷。如第三方因此向招标人主张权利,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8.4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应按规定与其聘用的劳动者结清工资、社会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债务关系,并做出妥善处理,中标人及其聘用的劳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给予补偿,也不得干扰或阻挠招标人的各项工作开展。
8.5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应当将招标人移交给中标人使用的房屋完好无损返还招标人。
9.承包者经营退出条款
中标人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中标人退出经营并接受相应处罚。
9.1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9.2在合同履行期间损坏餐厅基础条件,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9.3发生师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9.4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或在互联网上发布影响恶劣的。
9.5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作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招标人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9.6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而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除应按招标人要求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7未按合同经营范围及模式经营,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9.8经营期内无故停餐或停止营业的。
9.9利用餐厅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9.10未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经营餐厅所需的相关证照。
9.11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9.12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9.13中标人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中标人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9.14重要事项不服从招标人、校方监督管理的。
9.15投标人违反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拒不按职能部门或招标人要求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招标人规定的;
9.16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商号、印章和宣传资料使用“石家庄技师学院”文字等有形、无形资源或以学校名义对外从事民事商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9.17因中标人原因引发不稳定因素,给招标人带来不良后果,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
10公益性服务
10.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及其特殊性,具有完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公益性服务保障措施等。
11 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
11.1食材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建立采购和库存电子台账制度、食材溯源线上跟踪制度。
11.2实现精准供餐,提供个性化服务,分析师生用餐习惯。
11.3加强服务互动,掌握师生菜品满意度,及时动态调整菜品,减少食物浪费。
11.4能记录师生食用的菜品数据(菜品名称、价格、菜品成分及含量等)。
12.其他事项
12.1食堂经营有最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届时按最新规定执行。
12.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进驻学校食堂后,应做好资产清点接收、必要设施设备添置、餐具提供、厨房及餐厅卫生等开膳前的准备工作。
12.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保险公司购买管理运行有关的相关保险(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应答文件中所提供的承诺书执行),并按要求上报备案。
12.4本次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应答文件均视为正式承包经营合同的附件,与正式承包经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政策、法律法规变动变化,或因政府行为、司法行为、学校统一规划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招标人对合同未履行责任进行无条件赔偿,赔偿标准为合同未履行年限×投标人投资总额的10%计算。
12.6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续签合同,中标人须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撤出经营地点,
12.7本项目解释权在招标人,意向投标人因对有关内容误解而造成损失,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也不承担中标人在报名期间及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3.中标方履约情况的日常监督
13.1石家庄技师学院对食堂服务履约行为进行监督。
13.2石家庄技师学院对食堂服务履约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中标方的实际情况与其投标文件中技术、必要资质及服务承诺等方面不符或存在其它弄虚作假的情况,将与中标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相关责任。
13.3中标方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问题),经核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3.4由于中标方不遵守承诺提供服务,中标方未能及时解决的;
13.5中标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第六章 评标标准与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直接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四、评分规则
评委给各投标人打分,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标评审得分高的优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审查(见附表 1)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见附表 2)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离是指投标内容、数量、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了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投标文件的有效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有效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标准和评分办法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七、评标委员会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
1 |
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合法有效 |
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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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
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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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用查询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 ccgp. gov. 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开标评标现场查询 |
|
4 |
关联企业情况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表 |
投标文件中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 |
|
结论(是否通过) |
|
注: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视为资格审查通过;满足要求的审查结果划“√”,不满足要求的划“× ”。各项均满足,结果为通过。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结果 |
备注 |
1 |
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2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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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服务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5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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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符合性评审不通过 |
||||
说明 |
审查时以“√”或“×”表示审查结果,其中,未叙述某一项内容的,该项为“×”,最后在“审查结论”栏内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
综合评审打分表
商务部分评审
序号 |
评分 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组织结构 |
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结构进行综合评审,项目组织结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分工; (2)人员相关专业素质; (3)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以上相关内容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3分,满分9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0.5 分,每项扣完为止。 |
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6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部分评审
序号 |
评分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1 |
业绩 |
4 分 |
投标人202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注: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和签字页,合同必须双方盖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业绩不得分。 |
2 |
整体实施方案 |
4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整体安排及部署; (2)日常工作的流程 ; (3)日常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4)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10分,满分40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1 分,每项扣完为止。 |
3 |
应急方案 |
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 (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 (3)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4)停水、停电处理预案; (5)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3分,满分15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0.5 分,每项扣完为止。 |
4 |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
1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人员卫生保障措施; (3)环境卫生保障措施; (4)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4分,满分16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1 分,每项扣完为止。 |
5 |
食材菜品质量 |
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食材菜品质量进行综合评审,食材菜品质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饭菜足量、菜品优质; (2)种类多样、价格优惠; (3)菜谱完整丰富,食材及菜品营养全面;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2分,满分6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 0.5 分,每项扣完为止。 |
6 |
服务承诺 |
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保障体系; (2)服务目标和服务承诺;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2分,满分4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 0.5 分,每项扣完为止。 |
注:(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计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A、计分明显不合理的;
B、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
C、其它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
D、以上各分项计分不得超过该分项标准分;
(4)缺项该项得0分;